服務電話:0512-65892278
投訴電話:0512-62581200
投訴郵箱:zch.jay@qq.com
這輛“小綠車”在劉阿姨家的樓道內已經擺放了差不多半個月。
家住吳中區(qū)水香六村的劉阿姨發(fā)現(xiàn),自家單元樓道內不知道什么時候多了一輛公共自行車。這輛“小綠車”就這么擱著好多天了,劉阿姨心想:這該不會是被誰“偷”了擺在這里的吧?
“小綠車”停在樓道半個月了
昨天,記者在劉阿姨居住的單元樓道內看到了這輛公共自行車。車沒鎖,車身上有“蘇州相城區(qū)公共自行車”字樣,車況良好,能正常使用。劉阿姨說:“有半個月了吧,不知道是誰放在這里的。我出門少,也沒看到有沒有人在用它,誰在用它?!眲⒁陶J為,借公共自行車是要計費的,按理來說不會借了不還。這輛車在這里停了這么久,八成“來路不正”?!皝G車的人該多著急啊,這一天天的,要扣多少錢?。 ?/p>
記者撥打了公共自行車服務熱線反映這一情況。接線工作人員說,正常情況下,租車人是不會這么長時間不還車的。車輛有可能是在脫離看護的情況下被別人騎走。如果一直沒有被歸還,計費就不會停止,每天將產生20元,直至還車入樁。借用公共自行車,在還樁入位之前,市民是有保管義務的。在租用過程中車輛遺失,租車人需要賠償,金額為300元。除此之外,對租車人的個人信譽也會有影響。公司將盡快安排調度人員至水香六村查看這輛車的情況。
私占“小綠車”或構成盜竊
近年來公共自行車網點全面鋪開,公共自行車給市民帶來越來越多的便利。然而,一些人占用公共自行車的情況依然存在,不僅給市民正常用車造成了影響,也是對公共利益的侵害。
2017年9月,市容市政管理局曾聯(lián)合公安部門對將公共自行車據為己有的情況展開過突擊檢查。其中,僅在一個居民小區(qū)就找回了21輛遺失的公共自行車。
《蘇州市公共自行車交通系統(tǒng)管理辦法》第十四條明確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、遷移、占用公共自行車交通系統(tǒng)設施。公共自行車屬于公共財產。根據我國現(xiàn)行法律,故意損壞公私財物,損壞價值5000元以下的,可進行治安行政處罰;故意損壞公私財物,損失金額5000元以上的,或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,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,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。以非法占有公共自行車為目的的行為,構成盜竊罪;占有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的,涉嫌刑事犯罪,可予以刑事立案。
姑蘇區(qū)部分車輛
已具備“中途停車”功能
使用公共自行車過程中,租車人臨時停車辦事,往往會使“小綠車”處于脫離看護的狀態(tài)。公共自行車被人非法占用,很多就發(fā)生在這一環(huán)節(jié)。不少市民提議,給“小綠車”裝把鎖,解決“中途停車”的難題。
實際上,姑蘇區(qū)去年已在一批新投運的公共自行車試行安裝上了“藍牙鎖”。這樣,就能讓公共自行車在實現(xiàn)無樁還車的同時,具備“中途停車”加鎖的功能。租車人在出行過程中如果需要臨時停車辦事,車輛可啟動“中途停車”,臨時停放并鎖住車輛,等辦完事后繼續(xù)使用。當然,這中途停車的時間是計入整個使用時間的,直到車輛最終歸還至站點,整個借還車過程才結束。
版權所有 © 2024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 技術支持: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聲明:本網站是蘇州市公共自行車租車卡唯一銷售點,不接受代理!